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平市人民医院总院2号外科楼和江北内科楼安装窗帘和床隔帘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6-C1-810031-XGZX)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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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河****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长生

地 址:郑****开发区须水**路133号紫兰苑10号楼156室

联系人:张长生电 话:150****377

邮 编:450000

质疑人于2026年6月11****公司以(顺丰快递)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总院2号外科楼和**内科楼安装窗帘和床隔帘项目(项目编号:****)质疑函已收悉,****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1:本项目评审存在明显倾向性,采购人、评审专家涉嫌内定成交供应商、排斥其他合法投标人,成交结果价格严重虚高、评审打分严重不公,成交结果应依法取消。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经核查,关于成交价格及价格合****医院专用窗帘、医用床隔帘及 304不锈钢框架采购安装项目,****医疗机构院感防控、防火、抗菌、耐清洗、医用安全等专项标准,区别于普通民用纺织品。产品单价、整体报价受原材料材质、加工工艺、配件标准、现场安装、运输、质保服务、人工成本等多项因素影响,不能仅凭单方市场调研成本判定报价虚高。

本项目价格分满分30分,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统一计算规则核算各家报价得分,贵公司报价较低、价格得分占优,该情况已如实记录在评审报告内,评审组未对任何供应商进行价格偏袒。政府采购项目报价高低不直接等同于报价不合理,贵公司主张成交价格虚高、浪费财政资金,无法定第三方价格鉴定依据,该意见不予采纳,****政府采购网同类项目成交项目的中标单价上下浮为合理范围)。标书代写

****小组打分、业绩与评审倾向性问题

其一,本项目采购文件未将同类项目业绩设置为资格条件,也未将过往业绩作为商务、技术评审的硬性扣分/加分指标。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统一评审尺度对所有响应文件逐项评审,打分、汇总、复核流程规范,不存在差别化评审标准、人为倾向性打分情形,****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相关规定。标书代写

其二,成交供应商虽成立时间较短,但响应文件中产品性能、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履约能力、供货时间、设备保修期等内容完整、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评分细则给出对应分值,打分结果客观公正。标书代写

其三,本次采购全程公开透明,所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均可平等参与投标,无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贵公司所称 “内定供应商、违规排斥投标人” 无事实及证据支撑,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成交供应商****有不满足资格要求之嫌疑。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已提交近期纳税缴纳凭证、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单据等有效资料,****公司依法履行纳税及缴纳社保义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社保数据为企业自主公示内容,存在填报口径、信息更新延迟等客观情况,公示信息不能作为判定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唯一依据。成交供应商现场提交的法定缴费凭证真实有效,其资格条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虚假应标、资格不符问题。贵公司提出质疑事项缺乏事宜依据,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3: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有虚假之嫌疑,采购人应取消其成交资格,重新公开公正组织开标。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1、关于绍****公司从业人数问题,该公司已提供完整财务报表及人员统计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数为企业综合用工人数四舍五入后统计结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公示核心在岗人员,二者统计口径不同,并非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经核实,该企业划型符合中小企业标准。

2、关于******公司企业规模问题经向主管部门核实,“****信息化厅2026年2月11日发布的《****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5年认定和通过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告》中,******公司已通过符合,被列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工信部门是中小企业划型认定的法定机构,其认**论具备法律效力。中小企业划分主要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这三个硬指标,缺一不可,且质疑人所述韦2024年度企业自行填报的公示信息,官方划型的数据以最终核定的为准。****信息化厅通告的结果,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贵公司提出质疑事项缺乏事宜依据,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提起投诉。****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管理中心****公司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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