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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吴伟华
委托代理人:吴伟华
地址:**省**市**县校具产业园D12栋厂房1楼
联系方式:139****7771
你公司8月3日、8月10日快件邮寄**区2026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两类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HZZC2026-G1-020033-HZSG)的质疑函收悉,我中心当日将质疑函转交采购人。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本项目的货物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须逐项完全响应、投标人须满足或优于,否则,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不合理(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1答复:招标文件中部分允许负偏离的参数设有相对应的内容,只是换成另一种方式表达为:“(允许偏差±5mm、长宽±3mm,厚度±1mm、**上方 300–500mm 高固定钢化采光窗)等条款,其设置与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履约质量直接相关,该要求对所有供应商一视**,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不存在针对特定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2:本项目无预付款,付款条款约定验收合格1年内付清全款,违反支付条例,排斥中小企业(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2答复:本项目付款方式是采购人根据项目资金预算安排、财政拨付进度及项目实际情况依法设定的商务条款,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公开。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不存在针对特定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时,即视为对该付款方式的认可与接受。且该项目资金为上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明确硬性规定,****学校改造项目必须全部完工,125所学校统一现场核验、整体审计完成后方可集中拨付全款。原设定1年内付清款项,是考虑项目从合同签订到审计结算再到支付手续办理申请等流程需约1年时长左右,并非刻意**付款周期,也没有规定必须要求支付预付款。该条款设置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将发布更正公告予以进一步明确。
质疑事项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并安装验收完毕不合理(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3答复:****学校设施设备采购,****学校正常教学使用,时间上具有紧急性。30日的交货期是采购人基于项目实际使用需求设定的,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到签完合同有一个过程,再加上合同工期30天,生产安装远远大于30天,供应商完全有充足时间合理安排货源,****学校需求统筹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分批次生产、配送、进场安装。该工期要求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并未限制或排斥中小企业,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履约能力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质疑事项4:门窗需求一栏仅有平方数,没有详细规格,无拆除修复量化标准,采购需求模糊不清(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4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表”已对门、窗的材质、规格、厚度、玻璃等核心技术参数进行了详细描述。按面积计价是门窗及建筑装饰行业的常规计价方式。关于旧门窗拆除及墙面恢复,属于伴随服务,招标文件已明确要求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可通过自行踏勘现场进行测算。经采购人研究,将发布更正公告,****学校联系方式和各校门窗预估平方数。
质疑事项5:为保证产品品质,批量供货前需提供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产品一套进行验收。不合格不予供货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5答复:本项目采购数量巨大,为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在材质、颜色、工艺等方面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承诺,要求提供首件样品进行确认符合行业惯例及合同履约质量把控要求(即首件确认制)。但“不合格采购人不予验收并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的表述不够严谨,采购人将发更正通知进行澄清。
质疑事项6:生产能力及履约保障评分条款(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6答复:本项目采购数量庞大且交货期短,对供应商的生产排期、产能保障、技术支撑提出了**求。评分项考察的是“产品生产能力及履约保障”,旨在评估供应商是否具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而非单纯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等规模条件作为门槛。该设置与项目的具体需求和履约质量直接相关,不属于违规设置企业规模条件。
质疑事项7:产品设计评分条款严重违规(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7答复:本项目采购需求(货物需求表序号8、9)明确包含“门”和“窗”,属于本项目的采购标的。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6已明确“现场勘查:无。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请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公告中已公布采购人的联系方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前往现场进行测量和勘查。要求提供门窗规格尺寸设计图是为了评估投标人对项目整体需求的理解和设计能力,与采购需求密切相关,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评分标准设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将发布更正公告,****学校联系方式和各校门窗预估平方数。
质疑事项8: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评分条款违规(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8答复:本项目采购的课桌椅、双层床等属于学生日常密切接触的家具,其环保性能(如甲醛、重金属释放量)和力学安全****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提供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委员会)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是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与项目核心需求(学生健康与安全)密切相关,CMA和CNAS是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更具有公信力。招标文件并未指定特定的检测机构,任何供应商均可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获取报告。经采购人研究,可以作一定调整,将发布更正公告予以进一步明确。
质疑事项9:三体系认证评分条款违规(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9答复: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国际通用的企业管理标准。本项目采购数量庞大、涉及学校众多,对供应商的质量控制、环保生产和安全管理能力有较**求。将三体系认证作为加分项,旨在择优选择综合实力强、管理规范、履约保障能力高的企业,与项目的履约质量和安全保障直接相关。该条款仅作为评审加分项,并非作为资格条件限制供应商参与,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可通过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获取认证,不构成对中小企业的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综上,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依法通过澄清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财政局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采购单位:****
集中采购机构:****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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