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乐至县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运营条件审验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为构建公平、开放、有序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环境, 同时满足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国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规,我县于2026年9月2日发布了引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的相关公告,期间共有9家企业提交运营申请,经相关部门对申请资料、运营场所及样本车辆联合审验,4家企业满足运营前置条件,现将投放配额及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投放企业及配额公示

我县按照“总量适配、有序可控、均等配额、动态优化”的原则,明确共享电单车投放配额300辆、共享自行车投放配额700辆,具体企业名单及投放数量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共享单车品牌

共享电单车投放配额

共享自行车投放配额

1

汉海技术****公司

美团

75

350

2

******公司

哈啰

75

350

3

****集团有限公司

松果

75

未申请

4

****公司

青桔

75

未申请

二、投放要求

(一)运营范围。县**局起—G319(**大道)—二环路G319岔路口—**公园—天池街道水泥厂—天池街道二环路(G318)—****医院—县**局止

(二)投放时限。以上企业需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及投放,投放企业、投放数量、车辆品牌及投放区域需与本公示保持一致,逾期未投放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投放申请。

若任何单位与个人对此次初审结果存在异议,请于2026年9月30日之前通过电话或现场反映。

联系人:黎 明 联系电话 151****6937

****

2026年9月23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