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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
地址: **省西咸新区沣东**科贸路999号A栋9F 邮编:710000
联系人:何嘉敏联系电话:186********
授权代表:何嘉敏联系电话:186********
地址:**省**市**区芳园路138号10层中核 邮编:510308
你司书面递交的“****(**革命军事馆)修缮加固项目(项目编号:****)”质疑函,我司于2026年01月23日已收悉。针对你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要求,供应商需以分包形式预留40%及以上份额给中小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以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微企业承诺书》。****一局****公司及其他参与投****集团****公司存在同样问题,即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及分包承担主体相应资质条件,****公司正当利益。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为保障各投标人合法权益,请求本次投标依法给予废标并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公平公正的采购活动。
答复:质疑成立。经复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12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及分包承担主体相应资质条件。下一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
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主管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771-****851。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公司
2026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