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公司
联系人:郭景富
联系电话:139****8559
地址:**市科德路27号综合楼718室
邮编:530007
我公司于2025年12月25****公司递交的八桂田园渔****基地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重)(项目编号:****)质疑函。****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已与****公司所质疑的事项,我公司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1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规定,现作出答复如下:
| 质疑事项1:1.******公司提交最终报价文件中,《二次报价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填写“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核心信息,属于实质性信息缺漏; 2.上述缺漏文件未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仍参与评审流程,违背招标文件“填写有缺漏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明确约定,损害合规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权。 质疑事项1的答复:经核查,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及谈判,******公司提交的最后报价(二次报价表)文件符合谈判程序及最后报价的要求。质疑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14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 |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提起投诉申请,****公司采购代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民族大道93号**大厦A栋20楼
联系人:彭冬梅、方莹、肖禾、李鹏宇、毛崇文
联系电话:0771-****950
日期: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