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伍碧芳
授权代表人:秦飞珍 联系电话:180XXXX7668
邮编:541001
地址:**市**区三多路15号3号铺面
贵公司通过现场方式递交的关于2026-2027年**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质疑函,我中心于2026年1月30日13:30收悉。****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中心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有关****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委员会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关于2026-2027年**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成交结果提出质疑,评审专家未按本征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公司响应文件符合性未予通过。
事实依据:一、征集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中,第49页《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及第50页《商务响应表》存在文字表达不够清楚,格式不够明晰的现象,****公司都在这两项出现标书失误,造成响应文件符合性未予通过。失****公司总数的40%,就充分说明《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及《商务响应表》存在文字表达不够清楚,格式不够明晰的问题。
在征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及评定标准中,(五)计分办法:1、价格分40分;2、技术与方案分60分《(1)印刷质量分(满分15分),(2)服务方案分(满分15分),(3)保密措施方案分(满分15分),(4)服务承诺分(满分15分)》;而《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及《商务响应表》在评分标准中并无特别标注。则说明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及《商务响应表》在标书格式及评审中不是特别重要。****公司因此问题响应文件符合性未予通过,实在有质疑。
法律依据:第十五条 采购人、采购****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招标成果公告无效,重新编订征集文件。
三、质疑答复
针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意见:
****委员会核实,质疑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中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三)典型印刷品需求表”逐条进行响应,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征集文件第一章 征集文件的构成 一、总则(三)定义6.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征集文件明确要求必须提供的“服务(技术)响应偏离表”中的规定:“供应商应对照征集文件中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5.征集文件中“七、响应文件要求(一)编制要求:如对征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征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委员会依据以上条款,认定质疑供应商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征集文件的规定要求。
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投诉。
****
2026年2月9日